版权
2013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版权寄语
版权寄语|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
文著协成立四年来,在国家版权局的领导下,围绕报刊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转这一法定职能,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通过一系列标志性维权事件,不断提升协会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与数字出版企业开展合作,向数字出版要效益,向教辅侵权单位开展维权行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规范市场,提高公众版权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产业发展,是我们的努力方向。我们的专业团队和我们的不懈努力,我们对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的不断探索和对著作权人利益最大化的不断追求,可以更好地维护广大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著作权人的版权收益逐渐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简介: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成立于2008年10月24日,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在民政部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管理的国家一级协会。
文著协是负责全国报刊和教材“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工作的唯一法定机构,与200多家出版社、报刊社签订稿酬收转协议,四年转付稿酬超过500万元,惠及作者逾万人次。协会个人会员7000多名。同时依法管理会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汇编权、法定许可获酬权、表演权、广播权等,包括与使用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收取著作权使用费并项权利人转付;同时开展维权工作。
自2009年开始,文著协代表作家向谷歌(微博)、百度维权,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2012年下半年来,针对部分出版社教辅图书选文未事先获得授权且未支付稿酬的侵权现象,协会向有关出版社开展维权行动,设立了维权热线和邮箱,接受作家投诉,主动帮助作家监测作品被非法收录的情况,受到会员和其他作家的欢迎。
与此同时,文著协与亚马逊、中国移动(微博)等开展合作,向数字出版要效益,并与有关机构建立“中国电子书海外版权推广平台”,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
文著协是国际影印复制权组织联合会(IFRRO)的会员,目前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挪威、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复制权集体管理组织建立了紧密的业务联系,正在积极拓展中国著作权人电子书和复制权海外授权渠道。
2011年,文著协代表“中国作家向谷歌维权”入选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版权局共同组织评选的“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国务院参事、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刘春田同时入选“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
2012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入选“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
我们的法定职能:全国报刊和教材稿酬收转的法定机构
我 们 的 目 标:中国数字版权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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