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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华字典”的版权官司值得一打
典铺在法 200本字庭的地板上——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以此作为证据,证明华语教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擅自生产《新华字典》侵害其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纠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该案。
《新华字典》的版权问题其实早该有个说法了。它本来是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编辑、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一部经典工具书,但近些年带有“新华字典”这个名称的很多工具书并非商务印书馆所出版。在书店,人们往往能看到好几种带有“新华字典”字样的工具书,《新编新华字典》、《小学生新华》、《实用新华字典》、《多功能新华字典》等等,“新华字典”这几个字似乎字典不只是一本工具书的名称,而成了一个工具书类别的代称。
事实上,1957年的第一版《新华字典》是因为原来由“新华辞书社”编辑而得名,“新华辞书社”后来并入中科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也就是现在的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该书一直交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新华字典”这个名称可以视作一个专有名词,本身就有版权。所以,其它编辑出版字典的机构不应该随意冒用或借用“新华字典”这个名称,相关出版商有权追究这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而被告方认为,当年《新华字典》的编辑出版不属市场行为,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作为国家主导项目,商务印书馆无权主张商标权益。但即使计划经济时代的出版物,也包含了相关组织者以及编辑的智力劳动付出,那就应该拥有知识版权。事实上,有的出版社做法就比较好,比如同样适合中小学使用的字典类工具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就没有套用《新华字典》名称,而是叫做《学生规范字典》。还有一个是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小学生字典》,也不会让人误解。这也是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一种底气,无须借用《新华字典》的名称“挂羊头卖狗肉”。
《新华字典》影响广泛,那么多的工具书挂着“新华字典”的招牌,本身就是为了混淆视听浑水摸鱼。新华字典打响商标保卫战,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的出版市场而言,无疑具有代表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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