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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音乐人深忧版权漠视带来恶性循环
“假如没人写歌,只剩下老歌,你不觉得有一天流行音乐会被我们唱死吗?”深圳国家创意产业音乐基地总裁、音乐人许晓峰的反问,留下极长的空白。
近期公示的《著作权法(修订版)》部分条款,引发诸多音乐人的强烈不满。
在音乐之城深圳,新一届文博会绽放,版权成为关注焦点之一。得益政策东风,深圳音乐产业迅速发展,但是,版权保护不足,音乐产业盈利模式一直没有建立完善,成为深圳音乐产业发展的绊脚石。
多名业内人士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谈到,词曲创作是音乐的灵魂,目前,深圳在音乐的技术传播上翘首国内,但在音乐创作、表演等领域,依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只有建立音乐产业和其他产业的平衡机制,尊重和保障音乐人的权益,才能向优秀文化产业高歌猛进。
现状:数字时代深圳音乐猛进
如果将中国流行音乐比作一条大河,深圳是这条大河中的一条重要支流。 短短20多年里,这条河里漂流着《夜色阑珊》、《春天的故事》、《丁香花》、《彩云之南》、《月亮之上》等歌曲名字。
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跨越千年,至今,深圳的流行音乐创作有自己的江湖地位。
近年来,深圳市政府也开始着手大力打造“流行音乐之都”、“音乐工程”等项目,2010年5月13日,首个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在深圳梅沙原创音乐基地挂牌,随后,A8音乐、太平洋影音、中国唱片总公司、新汇文化等行业翘楚纷纷加入,组成13个产业园区的庞大阵容。
“中国流行音乐生于深圳,长于广州,成于北京”,深圳市文联专职副主席、音乐家协会主席姚峰总结的这句话,生动地说明了深圳与流行音乐的渊源。
现在,传统音乐产业、电信运营企业和数字技术新贵们争相进入这一领域,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拥有各自竞争优势的代表性企业相继涌现,对数字音乐产业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尝试,如腾讯、A8音乐等。
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彩铃、手机铃声等衍生品为音乐行业带来了日益丰厚的利润。业内人士透露,现在已经很少有唱片公司会把实体唱片作为主业,在很多大公司里,数字音乐和移动音乐方面的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高。
在深圳,国内最大的数字音乐服务提供商A8音乐在行业里一枝独秀。财报显示,2010年,A8音乐拥有约4.37亿元的现金。
问题:产业红火难掩音乐人憔悴
“音乐产业做火了,但音乐人依然冷清。”数字时代,音乐制作和传播因为传播媒介平台大众化,造就了巨量利润,但在一线音乐人看来,音乐人却“斯人独憔悴”。
著名音乐人崔恕说,传统唱片公司和数字音乐所能获得的收入都不高,“10年前,写一首词可以卖到5000元,十年后可能也就8000元”。但对于找准市场的创作人来说,一首当红热曲彩铃的收入会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2009年,音乐人何沐阳接受南方日报专访时称,深圳传统的唱片发行基本上没有,产业链也不完整。像傲旗音乐、何沐阳自己的唱高音乐,以及红人馆等公司好像生存都比较艰难。
近日,再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中,何沐阳认为,这样的困境至今依然如此,而且,从整个中国的唱片市场来看,它似乎从来未能发育成熟。传统音乐产业长期困扰于盗版对其利益的侵蚀,发行唱片无利可图是一个公开的事实。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用这句话来形容音乐产业与音乐人的境遇,最有体会的,莫过于许晓峰。华纳唱片前总裁许晓峰2010年掌舵国家音乐创意产业基地后,位于大梅沙的国家音乐创意产业基地逐渐走出了一条音乐文化产业园区的路子,其通过举办音乐会、演唱会,附载旅游、餐饮、民俗等产业,逐步将音乐融入到梅沙片区,亦渗透到深圳生活。
但另一方面,许晓峰的国家音乐创意产业基地里依然在贴本坚持音乐创作和发行。该基地签约有水木年华、汪峰等70余名歌手。
许晓峰介绍, 即使是著名歌手水木年华的歌曲,也很难拿到版权费,一年不超过5000元,该组合主要依靠演唱会、晚会等活动赚取出场会。平均下来,一场10万元,减去交税、乐队和经纪人的各种开支,到手只有很少的几万元。
“词曲是音乐的灵魂,是音乐产业的核心。没有版权,词曲创作者的权益就得不到维护,音乐只会越长越老,最后死掉。”在许晓峰看来,国家音乐创意产业基地真正匮乏的,是原创音乐。
“一首经典词曲,可以让一名歌星一炮走红,也可以带动一系列产业。”许晓峰说自己还没有等到。
根源:版权漠视带来恶性循环
近期,一部《著作权法》草案公示之后,音乐人以另一种声音“唱响”自己的心声,他们关注的,是《著作权法》草案中争议较大的46、48、60、69、70条等焦点。
《著作权法》草案第46条规定:“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48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在原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修改草案取消了“原作者可声明不得使用”的规定;而第69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网络用户提供存储、搜索或者链接等单纯网络技术服务时,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对此,许晓峰认为,法规一旦通过,会将原创音乐唱死。
许晓峰介绍,在数字音乐、网络音乐和手机方面,网上下载音乐是免费的,在中国,无线音乐和移动彩铃拥有300亿元的手机下载成交额,但是版权公司的收入不超过5亿元。
许晓峰说,版权为移动公司带来巨大的收益,但是移动公司是按照98:2的方式结算。此外,在传统唱片工业的市场终端,卡拉OK市场拥有上千亿的庞大收益,但是2007年1月至2009年第3季度的版权使用费总额仅为1.2亿元,“网络、电台、电视台播歌是不给我们结账的”。
而草案中第60条、第70条,涉及了关于集体管理组织延伸管理的诸多问题。按照相关条款,集体管理组织可把对会员的管理延伸到非会员,因此有人担心集体管理组织权利有扩大化的倾向,更多的权利人将被强行代表。
不仅是音乐人,深圳市版权协会秘书长陈彦也认为,第一,版权人的权利要充分尊重,第二,强制性将权利人的权利归结给集体管理组织,是不妥当的,不能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自愿行为。而且,著作权版权侵犯的最高赔偿额,应该至少翻倍提高。
“我们觉得,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没有问题。“陈彦认为,目前,深圳也像全国一样,由音著协主管,音著协这一机制设计并无问题,而是管理不善,在执行层面,缺乏公开、透明、公平。
“作为音乐人的行业服务组织,音著协这一管理体制,只有对权利人服务越体贴到家,才会越获得信任支持,现在是恰好相反,是恶性循环。”陈彦说。
在对权利人服务做好之后,对于关联产业,音乐管理组织也应该建立平衡互利原则。
记者了解到,深圳音乐维权的案例,都是以音著协为首告歌舞厅卡拉OK的案子,每年有300余件。这样的案子,歌舞厅本身有责任,用了要付费,但是付费标准,音乐行业和娱乐行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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