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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发行
询价的对象(投资者)既包括了对个人投资者,还包括了法人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
(一)网上累计投标询价
即利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由主承销商将公司发行股票总额输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发行专户中,并作为股票的唯一“卖方”,按网上累计投标询价结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作为卖出价。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采用足额预缴款的方式申购。在询价区间以外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该发行方式在新股发行量不大的公司较多采用。
发行流程
申购办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时间内,通过证券营业网点,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价格和符合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申购结束后,由证券交易所系统主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结合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
办理手续
1.办理开户登记
凡认购新股的投资者,必须持有深、沪股票帐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以前办理好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然后到与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帐户。
2.存入足够申购资金
3.办理申购手续
(1)申购者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证券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认购。
(2)使用电话委托的申购者应按证券营业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同一股票帐户不可在几个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
申购流程
申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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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日 申购日,申购委托。
|--T+1日 申购资金划至交易所。
|--T+2日 验资、确认有效申购、配号
|--T+3日 公布配号结果、发行价格及中签率,并摇号抽签。
|--T+4日 公布中签结果,解冻资金。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发行价格
|
1. |--申购总量<(或=)发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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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价格=询价区间下限价
| |
| 足额认购,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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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量<申购总量<超额认购倍数n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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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价格=询价区间下限价
| |
| 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
3. |--申购总量>发行量>超额认购倍数n倍
| |
| 发行价格=从申购最高价开始逐笔向下
| 累计计算,直至超额认购倍数首次超过
| n倍为止,此时的价格为发行价
| |
| 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
4. |--申购总量>发行量>超额认购倍数n倍,且在询
| 价区间上限上的申购所形成的超额认购倍数
| 已经超过n倍
| |
| 发行价格=询价上限
| |
| 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注:①上图中超额认购倍数的“n倍”根据公司发行公告确定。
②上述“申购总量”指有效申购总量。
如上图,具体发行价格确定过程如下:
(1)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股票发行量时,以询价区间下限为发行价格。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由承销团包销。
(2)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但超额认购倍数小于n倍时,以询价区间下限为发行价格。然后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确定为一个申购号,连续排号,通过摇号确定中签申购号,每一中签申购号认购1,000股。
(3)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且超额认购倍数首次大于n倍时,发行价格的确定规则为:
从申购价格最高的有效申购开始逐笔向下累计计算,直至超额认购倍数首次超过n倍为止,以此时的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此价格(含该价格)的申购成为可以执行的有效申购。然后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可以执行有效申购确定为一个申购号,连续排号,通过摇号确定中签申购号,每一中签申购号认购1,000股。
(4)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且在本次发行询价区间上限上的有效申购所形成的超额认购倍数已经超过n倍时,发行价格按照询价上限计算。高于此价格(含该价格)的有效申购都为可执行的有效申购。然后由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可以执行有效申购确定为一个申购号,连续排号,通过摇号确定中签申购号,每一中签申购号认购1,000股。
注意事项
1.申购数量的确定
(1)每个股票帐户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申购量必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个股票帐户只能以一个价格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股票帐户多次申购,除第一次申购外,其它申购均视作无效申购。
(3)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的数量有上限限制,一般为总发行量的1‰,具体由发行公司在发行公告中确定。
2.填写价格范围必须在价格申购区间,在询价区间以外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二)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
指在价格区间内网下向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新股发行量较大的公司较多采用这种发行方式。
发行流程
网上网下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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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区间(上限~下限)
/ \
网上累计投标询价 网下累计投标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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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公众询价发行 对法人(战略投资者、
(包括个人、法人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询价
\ /
确定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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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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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交款及配售
操作要点
1.战略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在网下竞价申购与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网上竞价申购同时进行;
2.个人投资者不参加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的申购;
3.战略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参加网上或网下的累计投标询价的申购;
4.已参加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的战略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得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已参加网上累计投标询价的战略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得参与网下发行申购。
询价区间:指新股发行的申购价格区间。申购价格设上、下限,投资者的委托申购价格必须在上、下限区间,否则为无效委托而使投资者无法申购。
超额认购倍数:指网下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和网上其它公众投资者在某一价位以上的总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公开发行总量时,前者除以后者所得数值。
定价与配售
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将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的有效预约申购和公众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合计在一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对申购数量进行统计,最终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排序和统计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并结合募集资金需求最终确定公开发行总量、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数量,剩余股份向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按比例配售。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
1.超额认购
定价:
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和网上公众投资者的申购情况,按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协商确定。
选定某一价格,同时使不低于此价格的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的申购量与公开发行总量的比例在一定的范围内,就确定此价格为发行价格。
公式如下:
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战略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公众投资者)申购量
超额认购倍数=————————————————
公开发行总量
募集资金量
发行总量≈————————
发行价
配售:
若有效申购量(包括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大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的公开发行总量,则首先向符合要求的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然后将其余申购量的有效申购量累计数与公开发行总量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之比定为配售比例,证券投资基金按比例配售,公众投资者按比例(中签率)以每1000股为一签进行抽签配售。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
每个社会公众投资者的配售量根据该投资者申购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量经抽签后确定,社会公众投资者的中签率与证券投资基金的配售比例相同。
公式如下:
1
配售比例≈——————————————————
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
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证券投资基金+公众投资者)申购量/(公开发行总量-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数量)
2.未获足额认购
如果发行价格下限未获足额认购,则采用发行价格下限为发行价格,未获认购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公众投资者根据该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量经抽签后确定,公众投资者的中签率与网下证券投资基金的配售比例相同。
申购办法
各地投资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各证券部营业网点,根据规定价格区间和符合发行人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1.网上累计投标询价
申购规定
(1)每个股票帐户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申购量必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
(3)投资者须在竞价区间内(包括上、下限价位)申报认购价格,每0.01元为一个申报价格价位。
(4)每一股票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