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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吗
问
市民林先生:我今年56岁了,一直没有正式工作,自己在人才市场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了养老保险,也没有办过待业证、失业证等,我听说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会有补贴。我这种情况可以享受补贴待遇吗?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去哪里办理?
市民祝先生:我已经在2009年-2011年这3年间享受过社保补贴,想咨询一下,以后还能不能再申请社保补贴?
答
记者:太原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就业处的工作人员说,根据《太原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社保补贴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有三种:1、具有我市城市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要求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女性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2、零就业家庭成员;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如果确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保险代办机构申请登记了就业并领取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社保补贴。林先生的这种情况,需要先申请《就业失业登记证》,然后才可以申请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除非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已经享受过补贴的人员,不能再次申请补贴。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1、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2、中止灵活就业;3、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4、到达法定退休年龄;5、其他应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
本报记者赵琴来源赵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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