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
珙县出台《“校地”人才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校地合作谋发展强化管理促双赢
“《校地人才合作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解决了我县在发展过程中高层次人才与紧缺人才严重匮乏的问题,它将对集聚人才优势,经济转型升级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悉,该《办法》要求用人单位要围绕服务发展、破解难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合理安排挂职研究生工作岗位,结合岗位实际,明确工作职责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引进人才在上岗后1个月内向县人才办上报服务期工作计划,在合同期满前,结合实际情况上报人才办1篇调研报告(或技术方面的建议或解决办法等),经校方审核后参评考核;建立引进人才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设立10余个指标对引进人才进行分类细化管理。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离任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的方式分层组织实施。日常考核由接受单位根据每名挂职研究生的工作实际,建立挂职研究生履职档案,对挂职研究生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是考察引进研究生对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者分类实行10分以下的不同分值扣分,考核结果每月定期上报县人才办备案,并作为兑现挂职研究生相关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离任考核由县人才办统一组织实施,对挂职研究生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通过分级动态量化管理,提高人才管理工作运行的科学性,增强引进人才工作的主动性;在实行硬性扣分制的基础上,另设立加分制,同时健全完善挂职研究生谈心谈话制度等人才关爱制度。《办法》中对在日常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相关单位采用的等7种不同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实行5分以下的加分奖励,日常考核、离任考核的扣分情况和加分后的得分情况,作为评价引进研究生选派期间的表现,评定服务期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同时,把各用人单位落实人才关爱机制的情况纳入了单位目标考核,以考核促进人才工作,以考核提升人才工作效能,大力激发引进人才彰显专业价值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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