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
关于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552号,)和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2017〕101号)提出“做大做强创客广东等创业创新大赛”的要求,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引导作用,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我委拟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客广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办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南海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
三、赛事组织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涂高坤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同志担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南海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人员组成。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体系建设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人员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专家委员会由行业专家、龙头企业企业家、投资人等成员组成。由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赛事举办单位、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等推荐,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入选专家委员会,参与项目对接指导、赛事活动评审等工作。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参赛者通过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二)项目推荐。
1.地市赛(地市推荐)
鼓励各地市围绕大赛主题积极组织本区域内赛事,并发动当地龙头企业、小企业创业基地(特别是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共同参与,组织策划本辖区的地方区域赛事。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最多可推荐10个优秀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其他项目由大赛秘书处统一组织专家对各地市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意愿举办地市区域赛的须填写《分赛申报(备案)表》。
2.专题赛
鼓励各省级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省级金融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创业创新基地(园区)等,围绕大赛主题积极组织具有行业特色的专题赛,并负责参赛项目审查、赛事组织及项目推荐。各专题赛的承办单位最多可推荐10个优秀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其他项目由大赛秘书处统一组织专家对各专题赛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选取入围复赛。专题赛主办单位须填写《分赛申报(备案)表》。
(三)复赛。
根据地市赛和专题赛情况将所有入围项目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创意五大行业领域分组进行复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
复赛后推荐50名参赛者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创客中国”总决赛。复赛中每个行业领域赛事的企业组和创客组第1名,以及除此之外复赛阶段得分最高参赛项目,共计12名(企业组和创客组各6名)入围我省决赛。时间:2018年6-7月。
(四)决赛。
对于入围决赛的企业组、创客组的12名参赛者,集中在佛山举办我省决赛。现场决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评审,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分组,各选出一等奖1名(即企业组和创客组各1名),二等奖2名(即企业组和创客组各2名),三等奖3名(即企业组和创客组各3名)。时间:2018年8月。
五、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大数据、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高端制造(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及核心零部件、增材制造、新材料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如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数字创意(如工业设计、文化创意、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参赛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5.上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或团队;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上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六、奖励与扶持
(一)赛事激励。
根据大赛决赛阶段成绩,将对于获奖企业或团队予以资金奖励。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并各组别设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大赛将设置优胜奖50名,对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全省50强参赛者颁发荣誉证书。大赛同时设置赛事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授予积极参与组织各地市赛、专题赛事工作的地市及单位,以及对于大赛的整体组织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
(二)政策扶持。
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三)融资推荐。
决赛入围参赛者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四)产业对接。
本赛事将邀请100家各行业领域的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活动。参赛者将被推荐至该领域龙头骨干企业进行实质性对接,同时将优先推荐至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享受场地及专业服务。
(五)宣传推广。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门户网站将公布赛事结果,加大宣传力度;获奖企业将获得本次活动合作媒体的传播及曝光机会,并推荐至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权威媒体,网易、创头条等合作机构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六)培训支持。
入围全国总决赛的优胜参赛者可免费获得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创客领头雁培训,通过系统课堂教学以及项目路演等活动,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同时,邀请优秀龙头企业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七)后续跟踪服务。
组委会将持续跟进优胜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及时了解项目融资、资源对接等需求,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收集项目对接需求以及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组织举办专项培训对接活动,提供相关政策扶持等后续服务。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地市主管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佛山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积极做好大赛及本地区、本单位的赛事组织实施。要积极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在省公共服务平台专门开辟“创客广东”大赛栏目,同时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积极举办赛事并推荐项目。有意向举办地市区域赛、专题赛的赛事举办单位要按时间和程序要求提交《分赛申报(备案)表》,加强与组委会沟通协调并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鼓励没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地市和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发动宣传并推荐项目参加省组织的复赛,每个地市(含双创示范基地)按其推荐项目数的10%(省组织专家评审)参加复赛。双创示范基地推荐项目数和获奖项目数将作为基地以后复核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广泛征集政策需求和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一是征集政策需求。为鼓励获奖项目落地广东,向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以及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征集政策措施,请各地市积极汇总填写本地区各单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届时组委会将汇总整理集中宣传。二是广泛征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为促成产业实体与创新创业项目实现无缝对接,鼓励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主管部门、各赛事举办单位等推荐收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邀请参与参赛项目对接,并填写《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届时组委会将统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龙头企业需求。
(四)邀请推荐专家评委。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专题赛举办单位、行业协会等可邀请推荐4名专家,国家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可推荐1名专家,龙头企业企业家不限数量,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由各地市(汇总本地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荐名单)、高等院校、专题赛举办单位、行业协会报组委会秘书处,经审核通过后入选专家委员会,参与项目对接指导、赛事活动的评审等工作。入选专家将纳入我省组建的“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家智库”。
请各地市主管部门、各专题赛举办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并将联络员信息和附件4、5、6、7于3月20日前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各地市、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汇总参赛项目和入围复赛项目于6月10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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