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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税务

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 释放发展新活力

更新时间:2016-12-23

在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对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重大实践探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的坚定决心。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意义重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国家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我国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从试点情况看,营改增综合了服务业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征管基础条件等因素,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等方面具有多重效应,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产生深远影响。

完善我国税制的基础性举措。我国现行税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逐步建立的,在有效组织收入、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行财税体制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着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的形成,迫切需要进行整体性、适应性改革。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我国税收制度向现代增值税制度迈进的关键一步,有利于发挥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增强税制的统一性、合理性、公正性,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

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新一轮营改增坚持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原则,释放的减税红利契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将有力引导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一方面,直接为第三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有利于加快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层次,拓展服务贸易规模;另一方面,能够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创新成本,缓解当前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帮助实体经济“活”起来。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全面深化改革根本目的在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改革是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制度变革。营改增看似仅涉及两个税种,实际上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以结构性减税推动结构调整的关键点。全面实施营改增,将有力地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落实落细全面深化改革,既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动力,也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效制度支撑。

二、营改增试点改革成效显著

就北京情况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市国税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精心谋划、精准发力,以“首善标准”和“工匠精神”扎实推进改革落地,释放出了政策红利,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负,有力拉动了社会投资,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全市经济实现了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切实减轻了企业税负。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内容。作为市场主体,企业通过营改增,可以降低经营成本,缓解生产经营困难。从减税规模看,自2012年9月启动试点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减税1107亿元。从企业税负看,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营改增试点企业63.7万户,97.2%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者基本持平,试点行业纳税人总体税负下降43.4%。更可喜的是,许多企业借助营改增改革契机,提早布局产业链,加快自身转型升级步伐,持续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

有力拉动了经济增长。营改增以降低企业税负激发市场活力,以涵养税源推动经济发展。2015年,全市实施营改增的行业实现增加值7445.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5%,高于全市GDP增速0.6个百分点。2015年全市试点纳税人户数同比增长33.2%,远高于全市税务登记户数11.8%的增幅。特别是,营改增实行全链条抵扣,使企业更新设备的积极性明显增强,许多企业加大了对固定资产和服务的采购量,推动了技术进步与创新,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有效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大幅提升,由2012年的76.4%提高到2015年的79.8%,第三产业成为支撑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营改增后,更多资源向服务业集聚,一些企业积极适应税制新变化,将服务部门独立出来,在做强主业的同时注重做大辅业,促进了服务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营改增还有效推动了服务出口。2015年,全市实施营改增的企业提供跨境服务申报免抵退税额61.8亿元,同比增长107.8%。出口退免税进一步激发了试点企业参与国际服务的积极性,“北京服务”的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三、持续推进营改增全面落地

全面实施营改增,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涉及北京市33.9万户纳税人,改革任务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不言而喻。市国税局要牢固树立首善意识,全力推进营改增全面落地,充分释放营改增试点红利,为首都经济社会注入强大发展动能。

优化税制结构。虽然营改增减税效应明显,但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较原来显著提高,占全部税收的比例将过半。“一税独大”既不利于税收体系的均衡布局,还会对财政收入的安全构成挑战。在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要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的要求,在保持宏观税负总体稳定基础上,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原则,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切实促进税收收入稳定和税制结构优化。当前,资源税的改革与试点、遗产税的研究与论证,以及下一步增值税税率的简并,都是着眼于长远税制系统性重构的具体措施。

完善地方税系。顺利推进营改增的关键是合理解决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比例。为保持中央和地方总体财力格局不变,亟须构建完善的地方税系。一是按照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原则,重构地方主体税种和地方税体系;二是借鉴国际经验,考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通过房地产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培育地方税收体系;三是通盘设计配套改革,统筹税制改革与财政分配、行政体制等其他领域改革,使地方税收入以共享税和地方税并重,实现“主体税种明确、税种搭配合理、收入来源稳定、财力保障充分”的目标。

挖掘征管潜能。税制改革成效的取得离不开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要将税收改革与征管改革结合起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一方面,加快“互联网+税务”建设步伐,运用“互联网+”思维审视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的信息技术拓展网上税务局功能,形成税企融合互动的电子治理新格局。另一方面,切实转变管理方式,不断优化税收征管模式,加快构建基于信息流的闭环式风险管理体系,推动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着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提升服务效能。在全面实施营改增过程中,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另一种“减负”。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有针对性地创新营改增服务,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重点是构建个性化的纳税服务体系,不断深化“一站式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错峰服务等服务制度,加速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切实解决营改增纳税人办税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有效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文章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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