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政策
关于建筑行业资质大改革,建造师证书含金量将提高
最近,建筑行业因住建部这一份86号函件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文件中对目前建筑企业关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的指标要求提出了部分的调整。这样的变化究竟会对企业和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呢?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这为目前的建筑企业资质分级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
此次86号意见函顺应了国家的简政放权,在向取消建筑企业分级资质迈近一步,实行“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从而推进建筑行业计划经济加快过渡到市场经济,让中小建筑企业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同时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资质,建造师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建造师挂靠将会逐渐过渡为合伙人制建筑企业,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导致行业人才需求加大,对行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的素质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当然,要执行此意见函,必须要修改目前与之冲突的建筑法其中内容,按中国国情,修改建筑法条例至少需要5-8年时间。所以此次调整可以看做是为5-8年后或取消建筑企业分级资质,实行“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做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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