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
关于京津冀签署外籍人才流动资质互认合作协议
更新时间:2016-09-23
日前,京津冀外籍人才流动资质互认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京举行。三地主管部门共同签署《外籍人才流动资质互认手续合作协议》。协议规定三地参照来华工作外国人分类管理标准,对高端外国人才(A类),实行工作手续互认。对京津冀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已审查过的材料不再进行核验,对高端外国人才(A类)迁入办理工作证业务,视同本(省)市外籍人才转聘业务。协议减免学位证书或技能资格证书、申请人体检证明等5种材料,只需提供工作许可申请表及相关证明等4种必须要件就可办理相关工作证件。合作协议将为京津冀三地外籍人才流动提供更大便利,也必将有力地促进三地引智引才合作,优化三地引智引才环境,吸引更多海外人才投身京津冀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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