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企管
关于能源企业法务人员面临无死角的全新挑战
企业法务工作所需要的视野开拓既包含对于宏观环境的把握,也包含对于所在行业的动态了解。其中能源行业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杠杆,在我国所处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节能减排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倒逼我们国家不得不采取切实行动降低能源强度和碳排放的强度这些经济约束性指标。曾经国民经济的先行官,现在正处在历史的转折点。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经济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把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作为长期战略,提出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尤其在“一带一路”推进油气管网、油气设备建设、完善能源应急体系和能源能力建设的背景下,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和能源体制立改废工作。2015年,新一轮的电力改革对于能源行业的影响也仍在发酵中。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臻介绍说,能源革命的新时代已经到来,未来能源开发和利用方式更加多元化,化石能源将走向清洁化利用,储能技术分布式能源、能源互联网以及电动汽车这样一些新名词成为能源领域的新宠。“能源行业的从业者有众多的挑战和机遇,对于法务人员提出了新的考验。如何在能源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协助企业提高项目环境评价等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化解环境风险等等问题成为法务人员的重要使命。”
“能源企业法务人员有自己独有的工作重点,尤其是在建章立制方面法务人员有着更高的使命,”中国能源法学会会长石少华提出,“首先就是要构建企业安全运营的核心规划制度。当前能源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比较多,法治环境并不十分理想,要保障能源企业的安全运营,必须要从能源的生产、运输、消费三个环节对企业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入手,进行相应的法律分析,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确保能源企业的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而在常规工作以外,石少华认为法务人员还承担着促进能源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过去大家做了很多工作,将来还有更多的工作可做。能源法务研究会聚集了国内产、学、研、政、律各路精英,未来能源法律建设前景很大。”
据介绍,近期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能源局已经研究决定对于2008年提出的能源法草案进行新的修订,并委托由深入行业与企业的能源法研究会承担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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