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企管
关于企业管理中法律顾问的理念与价值
如何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实现法律顾问的功能,从而能将法律顾问制度予以落地?法律顾问应在充分认识和深刻体会企业本质的基础之上,站在企业整体的角度和高度,将自身融入到企业管理体系当中专职的企业法律顾问,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的作用日渐显现,这不仅引起了企业管理者的关注,也引起了党和政府对“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由此可见一斑。
但是,如何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实现法律顾问的功能,从而能将法律顾问制度予以落地,则是需要我们冷静思考和切身实践的问题。
法律顾问应在充分认识和深刻体会企业本质的基础之上,站在企业整体的角度和高度,将自身融入到企业管理体系当中。这样向企业提出来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才能真正反映出法律顾问的理念和价值,也才能帮助企业实现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企业的本质是什么?它涉及法律顾问如何从根本上来认识企业。某种程度上它是企业法律顾问正确发挥价值的认知前提。但是,何为企业的本质?这又是一个玄而又玄的问题,很难有统一的认识。
幸好,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给了法律人一个非常有借鉴意义的答案。以科斯为最早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们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合同)的联结”,即企业是一个能够节省市场交易成本的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及消费者之间缔结的契约集。
契约,或称合同,对于法律人来说一点都不陌生。可以说,法律人,不管是社会律师,还是企业法律顾问,一生都在跟合同打交道。据不完全统计,企业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几乎有一半的时间在忙于合同的起草、合同的审核与修改、合同的谈判等事项。
企业是契约的集合,意味着企业中的各种生产要素之间的组合、分配、协调都是通过契约来完成的。事实也是如此,比如公司股东之间,他们依据持股比例大小,在一份契约——章程中来实现他们的权利义务分配。持有更多的股权,则拥有更多的决策权和剩余索取权。如公司员工与公司,他们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护劳动者和公司的双边权益;又如企业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都需要与客户、供应商签订合同。
所有这些合同(契约),从资金和资本的募集,体现为投资合同和融资合同;到企业管理者对员工的管理,体现为劳动合同和管理契约(隐性);从产品采购和销售,体现为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到同行竞争和政府管制,体现为竞争契约和行政契约(隐性)等,都需要法律顾问给予法律上的专业意见。
文章来源于网络!
上一篇文章:
关于李公田副局长参加证券法律服务座谈会
下一篇文章:
关于国企国资改革试点年内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