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
组织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 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信息函〔2015〕261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库征集包含“互联网+”平台建设,“互联网+”技术应用,信息技术与工业融合创新等3个专题。
专题1:“互联网+”平台建设
调动社会资源,重点支持骨干企(事)业单位,建设行业或区域应用的“互联网+”平台,促进互联网应用开发和创新,提升互联网行业或区域支撑和辐射能力。平台建设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开发和运维服务所需的技术、设备、人才和资金能力。
专题2:“互联网+”技术应用
培育互联网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加快“互联网+”新业态发展,推动互联网与产业加速融合,促进互联网在各领域应用。重点支持互联网+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现代交通、节能环保、教育、医疗、通关等应用。
专题3:信息技术与工业融合创新(股权投资)
落实国家和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建设一批支撑能力强、影响领域广、带动效益显著项目,提升全省“两化”深度融合水平。重点支持行业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装备智能化、产品智能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管理与服务智能化。
二、申报要求
项目库建设是资金申报的重要环节。没有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将不能申报财政资金扶植补助。
项目单位填报项目库申报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经地市经信主管部门汇总,省级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于2015年11月24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发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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