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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8-20
市级各部门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北京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8月6日
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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