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
亚马逊无视中国合同法 恶意删单不惧消协
2012-10-24 17:36:30 来源:大公科技
大公科技讯 最近电商界的事可谓天天惊爆,看看这些个关键词,双十一、物流爆仓、24券休长假、当当强制低价促销等等各种热闹,今天,亚马逊更是“单删单”。据新快报报道,记者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一位负责调解事宜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北京市消协近来接到很多网友投诉“亚马逊单方面删除订单,并且不能按照‘下单锁价’的承诺继续履行订单”,他们也已与亚马逊方面沟通了约一个月,日前已经终止调解,北京市朝阳区工商所已于日前立案。 据报道,网购用户夏某近期参加一次亚马逊(中国)的手表促销,其购买了三块手表均被电商平台方取消订单,其中一款海鸥牌手表在显示“有货”的情况下,订单依然被删除。夏某称,他购买的海鸥牌手表在亚马逊(中国)的促销订单价显示为58元,远低于其他电商的上千元价格。 就在 网友魏先生就曾投诉,其在今年4月12日亚马逊“分秒分争”活动中成功抢购到两款商品,并付款成功。一天后订单已处于出货状态,并且客服还提醒了注意收货。但是订单仍然被取消了。魏先生认为,订单付款成功,而且也处于出货状态,双方合约关系应生效,亚马逊单方面取消订单,属于毁约行为。 消费者孙女士称:本人 陈先生的投诉亚马逊单方面删除已付费订单: 类似这类事件并非今年才出现,网友张先生投诉现货订购7天后邮件回复缺货, 在促销中以“无货”为由私自删除订单的事情,这似乎已经是亚马逊的惯用手段。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向记者称,根据《合同法》,合同的成立需要“要约”、“承诺”两个过程。亚马逊公布产品的价格、型号、规格等信息,即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消费者下订单的行为则属于“承诺”。因此,消费者下订单后,合同理应随即成立。 不过,亚马逊(中国)的用户协议约定,只有网站方(卖方)确认发货后,合同才将成立。赵占领认为,这有悖于《合同法》的要求,其所谓低价促销也容易沦为虚假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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