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概况及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进行技术审查和现场考察;
3、办理批件。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20个工作日(需要技术审查和现场考察的,所需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
此项目无官费,知企网收取的只是咨询服务费。
扫一扫咨询
知企网微信官方客服
客服热线:400-885-0909
24小时在线咨询
*我们将对您的号码严格保密,请放心使用
扫码下载APP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