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需要经新闻主管部门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零售业务。
1、《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申请表》;
2、企业章程;(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责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经营者姓名”一栏中登记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
5、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任职证明(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7、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1、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2、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3、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的服务流程:
一、受理
对已按要求提交了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的申请,应当即时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对因不能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暂时无法受理的,以《告知通知书》的方式一次性告知具体要求;
二、审理
提出审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定;
三、审定
决定是否批准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并在《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四、告知
(一)批准设立的,登录"出版物发行企业登记表",制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告知申请人持证向所在地工商行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二)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三)按规定将审批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并向市新闻出版局备案。
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的预计完成时间是:20-40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知企网的报价为知企网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的报价,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
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相关的资料。
1、企业申请办理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需要向官方(文化广电出版局)缴纳费用吗?
答:不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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