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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险,保险公司“火中取栗”
战争险,保险公司“火中取栗”
对于世界保险行业来说,战争险是一项非常特殊的业务,各保险公司一般都是按个案进行处理的。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很少单独为某一位战地记者提供保险,而是与某个通讯社或者媒体集团签署一个总保险合同,保险费率大约在保额的2.5‰到5‰之间。
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美国的保险公司就给赴海湾作战的美国士兵提供了战争保险的合同和相关的赔偿。但9·11事件发生以后,世界保险行业特别是美国的保险业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巨额的亏损使西方保险行业至今仍心有余悸。今年初,英国军方曾向诺威治联合保险公司等几家大保险公司提出了对军人的人寿保险申请,但被众多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风险太大”,他们很难支付大笔赔偿金,战地记者和摄影师等人员的保险申请也遭到了拒绝。
而对于船只、货物之类的保险,世界各大保险公司已经从2003年3月11日起,对开往海湾水域的船只和运载货物征收高额战争风险保险费,一些险种的保费甚至涨到了战争开始前的10倍以上。现在对于同样一艘驶往科威特的货轮来说,船舶险可能要达到50万美元,而货物险则为25万美元,所有这些费用都要远远超过一家船运公司所支付的年度保费。而随着战争的不断升级,保险费还有进一步上涨的可能。
有人把战争险戏称为是保险公司“火中取栗”,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保险公司,战争险并不是它们愿意承保的险种。一家知名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就认为,办理战争险实际上是在尽人道主义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份保险不应该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而应该由交战双方的政府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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