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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税务

明年起辽宁企业不用再到工商部门办年检

更新时间:2013-12-23

12月21日,辽宁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辽政发[2013]42号),新规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再限制公司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

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企业不用再去工商办年检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通过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出资情况、资产状况、运营状态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辽宁省工商局局长李成军表示,从明年开始,企业将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年检手续。

其他变化

●改革许可经营项目审批

省级以下设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审批、备案一律停止执行。

●经营场所用途和功能不再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个体工商户不用再验照

和企业一样,个体工商户验照也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从明年开始,个体工商户也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验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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