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5-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外﹝2017﹞10号)的要求,结合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的具体需求,现开展2017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科技部通知请参见附件。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科技部的相关申报条件且已被认定为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二、推荐基地类型及名额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1项,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共2项。
三、报送时间
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我委将对基地申请进行评审,择优向科技部推荐。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17年5月22日前报送至受理单位。
四、报送材料
网上填报并打印纸质版申报材料,经签字盖章后,一式七份报送至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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