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
关于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通知
各园区企业: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在园区范围内开展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二、推荐名额
按照《通知》要求,园区作为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3名。请各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组织申报,园区将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对申报企业进行推荐。
三、有关要求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
四、申报流程
1.申报程序如下:申报人依托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并生成用户名和密码(已有用户名的无需再次申请),在网站上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推荐单位填写: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
2.正式申报材料需经依托单位和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还需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含附件)光盘一张。
3.申报时间截止为2016年10月12日11:00,请申报意向企业严格把握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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