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务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13-11-29
深圳皇族珠宝艺术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3年10月16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深地税稽处〔2013〕第1号)。根据上述文书,我局决定追补你公司应补税款2268998.75元、滞纳金1956709.60元,合计4225708.35元。至今,你公司逾期仍未缴纳。
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有效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税务事项通知书》,对你公司逾期未缴查补税款予以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限你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深圳市蛇口工业七路27号四海大厦)缴纳入库。逾期不缴,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本通知书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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